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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减少很常见,防止后患是关键!胎动减少评估标准化流程参考
2025-03-27
作者:赵通
标签:
其他
  
胎儿疾病
  
超声检测及胎儿监护
  
来源:妇产科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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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动减少(RFM)在产科医生的临床工作中比较常见。医生都知道一些检查和评估,偶尔也有因对胎动减少缺乏足够重视而出现胎死宫内的情况,给医生和孕妇带来不必要的烦恼。爱尔兰卫生部妇幼健康项目的专家们在进行全面的文献回顾后,对胎动减少孕妇的评估和管理,提出了多项基于循证医学的建议,本文总结如下: 重要推荐 推荐1:RFM是指母体对胎动的感知发生异常改变,包括胎动模式的改变(如强度或频率)、胎动减少或停止。 推荐2:胎动强度随着孕周的增加而增强,并且有昼夜节律,一般晚上比较活跃。 推荐3:RFM的孕妇死产或胎儿生长受限(FGR)的风险增加,且FGR与不良的妊娠结局相关。对有死产风险因素(见文末)的RFM孕妇进行重点评估,并按高危妊娠进行管理,如果怀疑胎儿宫内死亡(IUFD),实时超声确认。 推荐4:医师应在妊娠24周前向孕妇提供关于胎动的口头和书面信息,包括胎儿发育过程中胎动模式的变化和正常觉醒/睡眠周期的知识,提醒孕妇胎动的重要性,若有胎动减少尽快前往医院进一步评估。 推荐5:在常规产前护理中,不建议使用“胎动图”或预设警报限值来监测胎动,孕妇主诉的胎儿活动改变应作为评估胎儿健康的重要依据。 推荐6:初步评估应包括详细的病史、产科检查和对FGR和/或死产风险因素的全面评估;包括对胎儿活动模式变化(强度和频率)以及其他附带症状,如出血和腹痛的全面评估,并进行超声检查,以评估羊水量和胎儿活动。 推荐7: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标准,孕妇可以常规产前护理:首次出现RFM,初始评估正常,包括正常的胎心监护和超声,未发现FGR或死产的风险因素,孕妇对胎动没有顾虑;如果不符合出院标准,建议与上级产科医生讨论,并考虑住院和进一步检查。 推荐8:对于持续或反复出现RFM、有FGR或死产风险因素以及在初次评估中存在疑虑的孕妇,应进行胎儿生物物理评分,评估羊水量和脐动脉血流等(特别是2周内未检查过的孕妇)。 推荐9:目前不推荐对RFM病例进行常规胎儿-母体出血检测(feto-maternal haemorrhage,FMH)。如果高度怀疑FMH,则可以在上级医生审查后考虑进行。 推荐10:Kleihauer-Betke试验是诊断母胎输血综合征最常见的筛查实验,如果必须进行,建议与医院实验室和相关专家讨论后实施。 推荐11:反复出现RFM(一次以上),注意妊娠不良结局的风险增加。 推荐12:在没有明确原因且反复RFM的情况下,讨论后可以考虑进一步检查FMH,包括评估大脑中动脉收缩期最大流速(MCA-PSV)和Kleihauer-Betke试验。 推荐13:如果其他检查正常,RFM反复出现,而且存在胎盘功能障碍风险因素,需要增加产前监测次数。 推荐14:对于≥39周的RFM孕妇,终止妊娠是合理的,特别是对于那些RFM反复发生或有死产风险的孕妇。如果是因为RFM相关的临床并发症而终止妊娠的,建议进行胎盘组织病理学检查。(最佳实践) 推荐15:对于<28周的RFM孕妇,初步评估应包括详细的病史、临床检查、胎心监测以及解剖超声等;有死产风险因素或存在胎盘功能不良的孕妇,进行生物物理评分和脐血流检查。可以考虑在26-27.6周进行胎心监护(CTG)评估,但在解释CTG时应谨慎。对于妊娠≥28周的RFM孕妇,进行CTG以排除胎儿急性并发症。 RFM的管理 01 第一反应: 所有胎动减少的孕妇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不要因任何原因延迟,包括那些没有证据支持的关于如何刺激胎儿活动的建议,例如:食用某些食物或饮料,或抱有侥幸心理再观察两天等。 02 初步评估: ❖详细病史包括:胎动模式变化,既往因胎动减少就诊的情况,其他相关症状(如腹痛、出血),与其相关的疾病及FGR/胎盘功能不全和死产的风险因素。 ❖临床检查包括:生命体征和宫高测量,胎心次数/节律。 ❖若怀疑胎儿死亡,应由高级产科医生审核,通过超声波检查确认宫内胎儿死亡,按照国家死产要求处理。 03 初步检查: ❖胎心监护:排除急性胎儿窘迫,若有异常,必要时寻求高级产科医生的支持。 ❖超声:评估羊水量和胎儿活动情况。 04 进一步检查: 如果未达到初步评估或居家标准,考虑住院进一步检查: ❖超声:胎儿生物物理评分(如果在过去两周内未进行),羊水量和脐动脉血流。时间间隔将取决于临床紧急情况。 ❖FMH检测:如果高度怀疑FMH,并且没有其他导致RFM的原因,则可以在高级产科医师与实验室/血液学专家讨论后进行检测。 05 出院标准: 如果符合以下标准,考虑出院并进行常规产前护理: ❖首次发生RFM; ❖未发现导致死胎的风险因素; ❖所有评估、CTG和羊水量正常; ❖孕妇对胎儿活动没有担忧; ❖确保适当给予RFM进一步建议。 06 复发性RFM: 如果反复出现RFM,特别是存在死产风险因素的情况下,考虑加强监测措施。 关于分娩时间,应在孕妇和临床医生之间进行个性化和共同决策,包括孕妇的个人要求、孕周、临床评估情况和死产的风险因素。 对于≥39周的RFM孕妇,适时终止妊娠是合理的。如果孕妇要求39周之前终止妊娠,应告知胎儿风险与获益。 07 死产危险因素: ❖既往死产史 ❖孕妇年龄 ❖吸烟 ❖辅助生殖 ❖肥胖 ❖初次妊娠 ❖反复出现胎动减少 ❖合并症或并发症(如糖尿病、高血压) ❖小于胎龄儿 ❖酗酒或使用其他非法物质 ❖社会经济地位低下 ❖过期妊娠 虽然文献报道中,妊娠期间的RFM被视为潜在胎儿健康损害的指标,但其对不良妊娠结果的预测价值尚未得到广泛认可。然而作为产科医生,提高对RFM的关注,并积极向孕妇普及胎动减少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更早地识别高风险妊娠。这样我们就能及时进行干预,从而有效减少死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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