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品牌专栏
专家共识丨危重症孕妇如何转运?看这11条建议就够了
2024-08-08
标签:
其他
  
来源:中卫护研院
浏览量:811
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专家共识组针对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关键问题,结合我国国情和实践经验,基于文献循证,经专家会议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定稿,形成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共识。如何让共识更好地得以实施,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研究。 一、《共识》提到的专有名词 危重症患者 在原有(或无)基础疾病的前提下,由于某一或某些原因造成危及患者生命、器官功能短暂或长期发生病理生理障碍,需要呼吸、循环等生命支持手段的患者。 院际转运 医疗单位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患者及(或)其家属意愿、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将本单位诊疗的患者转到另一医疗单位进行诊疗或处理的过程。本共识中院际转运指以救护车转运方式为主体的国内危重症患者的院际转运。 二、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目的 使患者接受更好的治疗措施,以期改善患者预后;满足患者及(或)其家属的转运意愿;促进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的原则 以患者为中心,在知情同意、综合评估、充分准备的前提下,综合患者病情、患者及(或)其家属意愿,对经过获益风险评估的危重症患者进行院际转运,保障患者及转运人员的安全。 四、危重症患者院际转运相对禁忌证 1、疾病需要紧急处理,如呼吸、心搏停止,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等。 2、主要脏器功能不能维持,随时可能发生心脏骤停,如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 3、转运人员、设备和工具无法保证转运基本安全。

评论(0)
精彩评论